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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 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按学校相关规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参评对象

1.优秀研究生:20212020级在籍全日制博士、硕士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20212020级在籍全日制博士、硕士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思想政治

1)热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时事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尊师重教,团结同学。

4)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2.日常纪律

1)无违纪行为,爱护学校荣誉,遵守校纪校规,树立为学校增光的责任感,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

2)遵守学校关于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公寓卫生状况良好。

3)遵守实习安全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规范操作,规范使用实验器材和原料。

3.学习科研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发展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实践训练),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业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的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或实践活动,并取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荣誉的研究生。

4.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思想政治

1)热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时事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尊师重教,团结同学,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2.社会活动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1-2022学年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党支部、班级干部等连续满8个月。

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承担学校支教团并完成支教任务等。

2)热心为同学服务,对待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任劳任怨。

3)积极承担各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4)积极作为、主动思考,能针对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5)能较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将同学的要求和意见向组织和领导反映,能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勇于吃苦,深入基层,服务社会。

3.学习科研及日常表现

1)学习刻苦努力,认真完成培养计划,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

2)无违纪行为。

(三)具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具备评优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校纪校规处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在参评学年内,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或虽参加了规定课程学习、但出现所修课程不及格或考核环节不合格者。

5)基本修业年限内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人选,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公示3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于117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9A313)。报送材料如下:

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送书面材料(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文档发送到654467757@qq.com

由学生本人填写登记表:《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登记表》、《成都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2.审批表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进行表彰奖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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