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学年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成理校研〔202092 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奖励报考我校基础学科、艰苦行业学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学科和新兴发展学科的一年级新生。具体评定范围如下:

1.博士研究生:2022年录取并入学(在籍在册在读)、非定向全日制博士。

2.硕士研究生:2022年录取并入学(在籍在册在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

二、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

(一)评定等级与金额

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特等奖学金:40000 元,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二等奖学金 7000 元。

硕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学金:25000 元,一等奖学金 5000 元,二等奖学金 4000元,三等奖学金 3000 元。

(二)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直博生授予特等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授予一等奖学金,其他非定向全日制博士新生授予二等奖学金。

(三)硕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1.所有推免生均授予特等奖学金。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统考生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30%)从高到低的排序为主要依据,参与评定。

报考我校基础学科和艰苦行业学科的考生,且入学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新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

报考我校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学科的考生,且入学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新生可申请二等奖学金。

报考我校新兴发展学科的考生,且入学考试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 10%的新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三、评定程序

1.按照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对应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主申报,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评定工作小组,初评产生“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获奖名单,由学校发放奖金及证书。

4.在学期间,获得奖励者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退学、课程学习不及格、中期考核未通过、学术行为不端等情况,学校将撤销其所得荣誉称号,追回已发奖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提交

请学院于117日前将“2022XX学院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电子版发送至654467757@qq.com,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9A313)。

(二)注意事项

1.总成绩排名专业前10%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实际获奖名额(结果小于1个的,按1个算)。

2.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根据2022年招生简章,同一专业按方向招生的,分方向进行排名确定获奖名额。

3.2021年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支教团推免生,已于2022年入学的,可以参评。2022年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支教团推免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