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成理校研〔2024〕29号)、《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办法(试行)》(成理校研〔2021〕12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按所在学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申请毕业资格审查。
本次毕业资格申请与审查工作将依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开展。全体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月16日之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研究生通过“砚湖易办-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论文-毕业资格申请”提交毕业资格审查申请。(详情参见附件1:毕业资格审查指南)
(二)导师审查
研究生导师通过“砚湖易办-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论文-毕业资格审查”确认是否同意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详情参见附件1:毕业资格审查指南)
(三)学院审查
各学院请于4月17日前完成本学院研究生毕业审查,并将审查意见(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详情参见附件1:毕业资格审查指南;附件2:2026年应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二、延期毕业、结业、肄业
请学院在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学院应毕业研究生(含超学制)情况,按照《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结合学生个人申请和导师意见,对研究生作出毕业、结业、肄业以及延期毕业的建议。学院将最终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材料制作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对研究生的相关材料做好审查工作, 涉及的各类表格应填写全面、内容详实,并按时将结果报至研究生院,杜绝错报、漏报、多报。
(二)各学院需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欠费催缴工作。欠费研究生需在缴清欠费后方能进行毕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