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成理校研〔2023〕91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附件1)
2.到期应结题项目、经批准延期后到期的各类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省级项目
项目须对照立项申报书预期建设目标、完成全部研究任务,成果形式包括论文、教材、专著、案例分析、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标注“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Sichu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须对照立项申报书约定的预期建设目标,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
三、验收工作安排
(一)材料填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对照立项申报书,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附件9)。
未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二)验收评审与结果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汇总各学院(部门)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评审验收,评审专家根据项目成果及支撑材料作出结题评定意见,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验收结论,在全校范围内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四、有关工作要求
1.“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可提交申请延期1次,延期1年。
2.所有在研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应结尽结。原则上此次验收结束后不再组织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结题验收工作。
3.凡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如有退休、离职等特殊情况,由所在学院负责联系项目负责人或安排其他教师负责结题;如仍无法参加验收的,学院提出撤项申请。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结题项目的督促、审查、汇总等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各项目结题材料”及《研究生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10,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三份,提交时间为:9月7日18:00前。
(二)电子材料
各学院按照“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方式提交本学院结题项目材料和《研究生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10)发送至邮箱:peiyk@cdut.edu.cn。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8926
附件:
1、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2、2026年成都理工大学质量工程应结题项目
3、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4、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教材建设项目
5、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精品示范课、校企合作课程)
6、研究生质量工程结题报告-课程思政课程示范课项目
7、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
8、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模板
9、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0、研究生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