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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8 点击量: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拟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所有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已完成所有培养环节,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通过导师审阅并同意送审;通过学院有关论文质量控制审核程序(形式审查、相关性审查等);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论文命名格式:学号_姓名_导师_专业)。

(二)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平台进行双盲评审,博士学位申请者应在4月13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送审论文及相关材料,逾期将影响学位授予时间。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周期为35个工作日。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继续采用第三方机构全委托双盲评阅。因第三方送审平台全委托送审论文周期为20天,请各学院根据答辩时间安排自行确定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截止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管理,原则上要求各学院集中组织公开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月8日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务必于6月9日18:00前将通过的拟授位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6月8日以后通过论文答辩者,其学位授予工作延至下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核学位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

(四)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所有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到http://www.xwb.cdut.edu.cn网站完成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账号:身份证号码,密码:生日后六位。)尚未进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自行到全国任一新华社图片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否则会影响证书制作及发放时间。

(五)毕业离校及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毕业研究生请根据研究生院最新离校安排,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流程另行通知。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方可在各自学院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