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录取阶段,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名单见附件。最终录取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为准。
拟录取考生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84078902)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4078699)电话或书面反映。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培养合同,签订好的培养合同最迟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调档函、培养合同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发放工作将于7月初陆续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8年6月5日